宁夏社会科学院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29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推进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涉及干部职工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决策、制度、重点工程项目,在决策前通过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广泛听取、主动征求广大干部职工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作出决策后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院网站公开议定事项和相关文件,确保干部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推进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做好单位和部门职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院门户网站公布更新,全面及时展现班子成员分工、各部门职责职能等情况,方便干部职工群众获取相关信息和进行监督。(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加强院务信息公开。按照院网站栏目设置,即政务信息公开、本院要闻、机关党建、科研动态、通知公告等分类进行信息发布,推动科研、管理工作公开。公开全院年度开展的重要活动、出台的重要制度、发布的重要文件、招投标采购等,课题立项、结项等科研相关活动,干部任免、重要人事变动、职称聘任、招聘信息、干部评先选优、高层次人才选拔、年度考核结果等。(办公室、科研组织处、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负责,各部门配合)
(四)加强财务信息公开。以深化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为抓手,积极有序推进财政领域政务公开,加大财政财务事项公开力度。按照自治区财政部门要求,规范设置预决算信息公开专栏,推进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办公室负责)
(五)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持续发布疫情防控进展信息,防止引发疑虑猜测和不实炒作。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协调,公开发布的信息要与自治区应对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下达的工作指令有序衔接、保持一致。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有关规定,对因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理。(办公室负责)
二、推进重要政策多元解读
(一)提高解读质量。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对出台的宁夏社会科学院重要文件,开展配套解读。通过多种方式,收集、提炼社会公众对政策文件的普遍关注点和疑虑点,针对文件内容与公众企业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具体条款和政策事项,确定解读重点。解读材料要突出核心概念、新旧政策差异、影响范围、管理执行标准及注意事项、惠企利民举措及享受条件等含金量高的实质性条款,完整、全面、准确传递政策意图,做到图文解读占比达到80%,且最迟在文件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上网。(各相关部门负责)
(二)丰富政策解读方式。通过图示图解、简明问答等形式,对我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决策等进行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可通过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专家访谈会等解读形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
(一)严格执行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审查制度,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增强规范意识和保密意识,提高保密审查标准,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办公室牵头,各部门负责)
(二)合理确定公开方式。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根据社科工作的任务和特点,确定公开的形式和范围。院各部门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对部门职责范围内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信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后,及时予以公开。(各相关部门负责)
(三)加强平台建设管理。加强宁夏社会科学网、宁夏方志网、宁夏社会科学院微信公众号、方志宁夏微信公众号、宁夏社会科学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管理,坚持24小时读网,抓好源头找错纠错,确保信息发布内容准确、导向正确。加强政务平台网络安全建设,强化网络安全责任,确保门户网站及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从严审核、审慎发布未成年人信息,依法公布公民个人信息,采取去标识化、删除或遮盖等手段妥善处置现有身份证号、手机号码、金融账户、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切实保护公民隐私。(办公室、地方志编纂处负责)
四、强化政务公开任务落实
(一)压实主体责任。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决担负起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的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抓好政策解读,主动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管理预期,并充分评估和综合考量重大政策产生的各类影响、当前形势和发布时机,加强政务舆情风险研判和实时监测,前瞻性抓好引导,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和发展氛围。(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二)改进工作作风。及时指导、主动帮助各部门解决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严禁与自治区委托的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单位和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服务保障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讲课、外包等同类服务或合作。(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三)强化约谈问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问责机制,及时公开通报并约谈政务公开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履行公开义务或公开不应当公开事项造成严重影响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四)健全工作台账。院各部门对照本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和落实时限,实时跟进督查,逐项督促落实。(办公室牵头,各部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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