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社会科学院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统筹推进政务公开和安全保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宁政办发〔2023〕24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围绕中心工作推进信息公开。结合宁夏社会科学院研究成果,及时公开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建设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六新六特六优”产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工作方案、典型案例、创新成果,做好有关课题研究、成果转化等公开工作。
(二)深化财务信息公开。围绕打造高标准高质量“阳光财政”,扎实推进院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及时、规范、集中公开院汇总预决算、部门本级预决算信息。切实提升预决算公开规范化水平。
(三)深化事权信息公开。根据宁夏社会科学院职能职责,做好单位和各部门职能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院门户网站公布,全面及时展现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各部门职责职能等情况。
二、完善政策发布推送和解读咨询机制
(一)规范政策集中发布。巩固规章集中公布成果,完善院规章建设,高质量发布规章正式版本,显著标识有效性或有效期,并建立健全规章及时归集和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二)推行政策多元解读。积极引导专家学者等参与政策推介和宣传辅导,通过一图读懂、简明问答专家访谈等形式,对发布内容进行解读,充分运用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丰富解读方式。
(三)优化政民互动渠道。统筹做好领导信箱、12345政务服务热线政民互动渠道的日常维护。严格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政府网转办留言工作的各项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办理时限,提升回复质量。
三、规范平台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一)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院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内容管理,抓好信息审核、内容监测和安全防护、应急保障,做好日常巡查与维护,确保院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二)加强网站建设管理。参照其他优秀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和页面设计,对本院网站栏目、内容等进行全面规范和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进一步完善宁夏社会科学院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
(三)有力消除“指尖形式主义”。规范院网络工作群管理,认真落实建群报批备案制度。增强保密意识,减轻基层负担,切实纠正网络泄密失密和形式主义等问题,杜绝“指尖泄密”。
(四)压实主体责任。各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履行职能职责,压实工作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办公室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切实发挥关口作用,真正做到组织机构健全、领导坚强有力。
(五)加强教育培训,提升人员素质能力。采取集中学习、自学等多种学习方式加强政务公开学习,强化政务公开业务能力提升。加强政务公开人员管理,当工作人员发生工作调整时做好工作移交,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宁公网安备 6401060200119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