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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科学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院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5-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宁夏社会科学院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和时限,及时发布相关信息。2023年,宁夏社会科学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94条。其中,宁夏社会科学网发布信息274条,宁夏社会科学院、方志宁夏、宁夏社会科学、民族学论丛、西夏研究5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20条。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据《宁夏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流程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完善信息公开审查机制,按照《宁夏社会科学院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对院网站、微信公众号管理,信息发布审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意识形态、保密安全审查,坚持“涉密信息不公开、敏感信息不上网、隐私信息要遮掩”原则。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网站专题专栏的更新和管理,优化专栏布局,对部分专栏进行整合,安排专人对网站开展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及时整改修复网站页面存在的错链、错敏等问题4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院年度绩效考核,将具体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压实信息公开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及时规范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未集中公开本单位的办公地址、联系方式信息二是信息公开指南未列明依申请收费标准。三是未在网站页面底部功能区清晰列明网站标识码规范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已在2024年工作中加以改进:一是在院门户网站“关于我院”“机构设置栏目中”公开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二是修改宁夏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增加依申请收费依据和标准。三是在网站页面底部列明网站标识码,添加“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入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4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nxass.com/)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夏社会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261号;邮编:750011;电话:0951-2077427;传真:0951-2074059;电子邮箱:nxshk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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