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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社会科学院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院办公室 作者: 日期: 2026-01-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宁夏社会科学院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统计数据从2025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宁夏社会科学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要求,全面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主动公开。紧密结合社科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运用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及时发布本院工作动态、科研信息。2025年,宁夏社会科学院主动公开各类信息471条。其中,宁夏社会科学网发布信息241条,宁夏社会科学院、方志宁夏、宁夏社会科学、民族学论丛、西夏研究5个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30条。

(二)依申请公开。利用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接收信息公开申请,不断规范政府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办理流程。按照《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要求,依据《宁夏社会科学院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严格依法依规办理。2025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按照《宁夏社会科学院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查,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准确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网站政务公开等栏目建设,发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作用。落实专人维护机制,及时发布和更新公开内容,加强网站日常管理和检查工作,整改修复网站页面存在的错链、错敏等问题200余条。

五)监督保障。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内容管理,政务公开纳入各部门年终绩效目标考核,压实责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有待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运用不够,公开内容还应更加全面。对此,我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做到及时、准确发布,不断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收费标准,2025年宁夏社会科学院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电子版可在宁夏社会科学院门户网站(https://www.nxass.com/)查阅或下载。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宁夏社会科学院办公室联系。(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黄河东路261号;邮编:750011;电话:0951-2077427;传真:0951-2074059;电子邮箱:nxshkx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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